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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1992年,学校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建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后成为南通学院的一部分)。原江苏农学院和扬州师范学院便是在南通学院农科和通州师范学校文史科的根基上发展起来的。参与合并的其他4所高校也均有60年左右的独立办学历史。
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50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00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1000多人。现设有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体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利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农学院、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兽医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商学院、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和独立学院广陵学院等29个学院,120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建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1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0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6个江苏高校品牌专业,15个省重点专业(类),29个省品牌特色专业,1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9个省级优秀研究生工作站,6个专业列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个项目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农林人才培养项目,2个项目列为江苏省卓越教师培养试点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3项。
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全校现有教职员工59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2300多人,医护人员19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300多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青优青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9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博、硕士生导师2700多人。现有博士后流动站1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博(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优势学科5个,省重点序列学科1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6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培育)学科3个,化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工程学、农业科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等6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拥有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部、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21个,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省级研究院19个,建成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获批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学校目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800多项,全校年科技经费6亿多元。“十五”以来,共有230多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其中,由中科院与我校共同完成的“转基因山羊体细胞克隆山羊”成果被评为1999年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之首,由我校参与完成的“水稻第四号染色体精确测序”工作被评为2002年中国十大科技进展头条新闻,9项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2年以来有4篇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科技开发与成果推广成绩同样喜人,学校的“农科教结合”工作已形成了以苏北基地为中心,辐射苏中、苏南的格局,在服务“三农”方面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对外交流活跃。校园占地面积40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58万多平方米;8个校区位于市区中部,首尾相连。全校固定资产总值58.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07亿元,图书馆藏书412.8万册。拥有直属附属医院、实习工厂、实验农牧场、动物医院、附属中学等一批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以及设备完善的临床医学院。学校注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45个国家(地区)的230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学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包括接受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和招收港、澳、台学生的资格。
合并办学20多年来,学校走过了一条“联合—合并—调整—提高”的改革发展之路。建校之初,学校走的是联合办学的道路。从1995年上半年起,学校由松散型联合转变为实质性合并。1998年,学校按学科群重组了13个二级学院。2002年之后,基于学科建设需要,学校又进行院系重组,构建了扁平化的组织体系,减少了管理层次,理顺了内部关系,提高了运行效益,为学科、专业建设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发展空间。学校各项事业呈现健康快速发展态势,校党委先后被江苏省委表彰为“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承传历史辉煌,谱写改革华章。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的扬州大学,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被中央领导同志誉为“高校改革的一面旗帜”。在新的征程中,扬州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推进综合改革,注重以人为本,加强内涵建设,大力推进“规模大校”向“内涵强校”、“改革名校”向“质量名校”的转变,朝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招生计划
1.2017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4.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学习成绩和社会需求,参加大类的分流,双向选择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
⑴选测科目等级:
代码为1381的文理科均为2B;
代码为1382的理科(农科类专业)为1B1C;
代码为1514的理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2B;
代码为1646的文理科(中外合作办学)均为1B1C;
代码为1794的文理科(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均为2B;
体育、艺术类考生只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
⑵必测科目等级: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为合格);
体育、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5.外语语种要求:
日语、西班牙语、朝鲜语、阿拉伯语专业的报考语种除英语外,可以分别为日语、西班牙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报考语种仅为英语。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的考生,如英语总分为150分,则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105分;如英语总分为120分,则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85分。
报考日语、西班牙语、朝鲜语、阿拉伯语专业的考生,以及报考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优良。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须良好(或B级、合格、70分)及以上。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育均开设英语课程。
6.江苏省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非江苏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和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均合格。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⑴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在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基础上,文化成绩(音乐类以专业成绩、美术类以专业加文化的总分成绩)优先,择优录取。
⑵专业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为0-3分。
2.调档
⑴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投档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提出调档比例。
⑵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同分同等级考生参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⑵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
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非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非江省苏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专业分排列在招生计划数前8%的出档考生优先录取。
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1.收费标准
扬州大学2017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告栏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奖助学金
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年发放奖助学金近3000万元。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⑴国家助学金;
⑵勤工助学基金;
⑶困难补助;
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⑸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
临床医学 (本科类 )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从事医疗、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基本技能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药理学、预防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科学、儿科学、中医学等。
中西医临床医学 (本科类 )
培养适应21世纪我国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需求,具有中医药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系统掌握中医理论体系及现代医学知识,利用治未病理论预防疾病,具有扎实的中医临床思维能力、较强的临床辨治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医学科研机构从事中医诊治疾病和预防保健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实用型中医专门人才。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中西医内科学、针灸学等学位课程及有关通修课和选修课。
药学 (本科类 )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临床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药品应用、检验、流通和研究开发领域从事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药物鉴定、药剂制剂等方面工作的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色谱与光谱分析、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剂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临床药理学、天然药物化学、中医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
护理学 (本科类 )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保健、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和护理科研的高级护理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重症监护学、护理管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科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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