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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历史悠久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始建于1950年。197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历史悠久,积淀深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366人。
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坐落于驰名中外的中国牡丹之都——菏泽市。校区与历史名园---古今园、百花园毗邻,国色天香的牡丹花卉与源远流长的牡丹文化为学校发展奠定了丰厚的底蕴。校园景色秀丽,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教学条件完善 学校占地面积12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7.71万平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914.74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96万册,电子图书系统拥有数字图书资源7.48Tb;已建成现代智慧校园,实现有线和无线网络无缝隙全覆盖,建设有功能强大的信息化教学平台和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并与校园网络系统对接,创建了“处处能学,随时可学”的信息化学习平台,实现了线上线下互动、现实与虚拟协同的现代化教学模式,顺应了新形势下学生的学习习惯,满足了个性化学习和个性成长的要求。
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室内场所配有制冷供暖中央空调。学校实验实训教学资源丰富,校内设有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分析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护理技能实训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口腔技能实训中心、康复治疗实训中心等15个校内实践基地。现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直属康复养老护理中心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97所,其中三级医院42所,实习病床43000余张,能够充分满足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的专业课教学、见习和实习需要。除医院临床药学、药事服务等实习基地外,药学专业还有大型制药企业实习基地10处。
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具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53人,附属医院、行业一线兼任教师26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9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7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务的191人,占34.54%,其中具有正教授称的90人;“双师型”教师312人,占专任教师的56.42%,“名师名医”特色鲜明,有30余名学校专任教师是菏泽市医药卫生行业的学科带头人。拥有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药学专业3个省级教学团队,山东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13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3人。现有国家级、省市级专业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国家评审专家等5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山东省卓越医师1人。教师教学理念先进,紧跟现代医学教育技术的发展步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近五年参赛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比赛获奖46项。
组织结构
第1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2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意见,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核准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3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招生与录取
第1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2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3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4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
第5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6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先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征集志愿、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我校投放计划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等。
新生入学
第1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对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2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再作专业调整。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医学专业齐全 学校专业及课程建设适应社会需求,针对职业岗位,特色鲜明,重点突出。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共13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护理、助产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药理学、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29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病理学等4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1条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眼视光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等专业为5400元/学年;药品经营与管理、保险、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为4500元/学年。
学生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5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2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