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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医学院的前身是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自1974年起独立办学,1980年由楼德迁至泰安,1981年经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定名为“泰山医学院”。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4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多年来,学校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继承传统,艰苦创业,教学、医疗、科研、管理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步。“十五”期间,学校紧紧抓住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果断决策,乘势而上。2002年征地近3000亩建设新校区,该项目被列为山东省和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新校区的建设,使学校办学资源显著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领域不断拓宽,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高校。
目前,我校在职教职工1589人,专任教师111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85人。13名院士受聘为我校教授。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近20000人,硕士研究生500多人,留学生近500人。
学校设有社会科学部、基础医学部、临床医学系、人口与计划生育学院、放射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检验系、管理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运动人体科学系、生物科学系、国际教育学院、口腔医学系等16个教学院部系。有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放射技术研究所、神经生物学研究所、药物研究所、流行病学研究所、运动医学研究所等科学研究机构。有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82个,其中附属医院10所(直属附院1所、非直属附院9所)。
学校占地总面积3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7.2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196万元,各类图书256.56万册。初步建成数字化校园,网络建设居于山东省高校先进行列。学校主办的《泰山医学院学报》为山东省优秀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教育、科研、医疗、文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英国、乌克兰、新加坡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医院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出国讲学、研修,与日本、韩国高校互派本科生交流学习。
坚持“质量第一”的办学观念,秉承“明德、学是、格物、求真”的校训,倡导“日新至善”的优良校风、“业精德馨、诲人不倦”的教风、“勤奋严谨、学而不厌”的学风,弘扬“登攀”泰医精神。坚持“以医学科学为主体,医工结合为特色”的发展思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就业率、考研录取率在山东省同类院校位居前列。
多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了“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等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泰山医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二)录取批次
山东省内学生的录取批次为:
1.普通本科:本科批次录取(含校企共建专业);
2.普通专科:专科批次录取。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泰山医学院网站查询。
(四)外语语种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学生入学后改学英语。
(五)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六)男女比例
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招生录取规则
(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结合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对于进档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专业分配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其他省份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当地省级招生机构确有特殊要求,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规则执行。其中,我校对江苏考生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三)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经省教育厅批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鲁教高字【2012】6号),我校校内所有适宜专业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
(五)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被泰山医学院录取后,由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陆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证书颁发
(一)学校名称:泰山医学院
(二)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奖助学金政策
根椐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大中专院校收费及提取相关费用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学生实行“奖学金、贷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助学制度。
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用物理学、运动人体科学、英语、俄语、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统计学等30多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涵盖医学、工学、文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学科门类。有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内科学、外科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神经生物学、药理学等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骨外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药理学为山东省重点学科,老年医学、影像医学为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脑微循环实验室为山东省重点强化建设实验室,设置“泰山学者”岗位一个。
收费、退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